各位看官老爷们,大家好,我是你们的忠实小编小桃子。今天,我们一起来聊一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这个话题。
在经济活动中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。那么,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?有哪些具体的情形?下面,我就为大家一一解答这些
犯罪未遂如何认定?
想要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,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:
1. 行为人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,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利益。
2. 行为人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,包括伪造、变造、擅自印制等行为。
3. 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,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全部完成。
有哪些具体情形?
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的具体情形,主要包括以下几种:
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完成。比如,行为人使用虚假信息制作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是由于疏忽或技术不熟练等原因,没有完成伪造工作,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使用。
变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完成。比如,行为人将真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变动,修改金额或其他内容,但是由于被发现或其他原因,没有完成变造工作,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使用。
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完成。比如,行为人非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材料,开始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是由于被查处或材料耗尽等原因,没有完成全部印制工作。
表格对比分析
为了便于理解,我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和未遂的情况做了表格对比:
行为 | 既遂 | 未遂 |
---|---|---|
犯罪主观故意 | 有 | 有 |
犯罪行为 | 全部完成 | 没有全部完成 |
犯罪结果 | 国家税收损失 | 没有国家税收损失 |
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,我给大家分享一个司法案例:
案情:被告人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,伪造了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,准备通过骗取出口退税牟利。在李某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寄往税务机关后,被工作人员发现。经查,李某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1000万元。
法院认定:李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,理由如下:
李某具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,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且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获取利益。
李某实施了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,伪造了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由于李某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工作人员发现,没有完成全部的虚假申报行为,导致国家税收没有遭受损失。
判决: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。
各位网友们,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未遂,你们还有什么疑问吗?或者,你们听说过类似的案例吗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一起交流讨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