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成立前后的出资行为有何不同?欺诈行为对象会有哪些?

三大疑问揭秘公司出资“变脸术”

作为一名资深网民,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?

1. 公司刚成立时出资满满,为什么突然说走就走?

2. 公司成立前后出资行为有什么不同?

3. 这些欺诈行为会对谁造成伤害?

今天,我们就请出资法专家,为您揭开公司出资“变脸术”背后的故事。

疑公司成立前后的出资行为有何不同?

公司成立前后,出资行为可是天差地别。

成立前:为了公司登记顺利过关,发起人和股东们卯足了劲,拿出真金白银或实实在在的财产出资。

成立后:原形毕露!有些人会使出浑身解数抽逃出资,把公司财务搞得一塌糊涂。

表1. 公司成立前后出资行为对比

成立前 成立后
按照公司法规定出资 抽逃出资
保证公司注册资本到位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
体现股东的出资义务 掏空公司财产

疑抽逃出资的具体手段有哪些?

抽逃出资的手段五花八门,常见的伎俩有:

1. 直接抽逃:股东直接将自己出资的财产拿走。

2. 虚构交易:公司与股东之间制造假交易,将公司财产转移到股东个人名下。

3. 关联交易:公司与股东关联企业之间进行高价或低价交易,变相转移公司资产。

4. 转移公司资金:股东通过虚报费用或账务处理等方式,将公司资金转入自己腰包。

疑虚假出资的常见形式又有哪些?

虚假出资常用的手法也毫不逊色:

1. 现金出资不足:股东承诺出资现金,但实际只支付了部分。

2. 实物出资不实:股东出资的实物价值虚高或根本不实。

3. 未交付出资证明:股东出具假证明或虚假文件,证明自己已经出资。

4. 虚增注册资本:股东虚报公司注册资本,以此骗取好处。

疑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,欺诈的手法和对象有何区别?

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在欺诈手法和对象上也有不同之处。

表2.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欺诈行为对比

行为 欺诈手法 欺诈对象
虚假出资 隐瞒实情或提供虚假信息 公司登记主管部门、股东
抽逃出资 利用公司资金和财产转移 公司债权人、其他股东

疑欺诈行为可能引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?

对公司来说,欺诈行为的后果可大可小,轻者撤销公司登记,重者刑事责任缠身。

根据不同的涉案金额和情节,可能会构成以下罪名:

1. 虚报注册资本罪: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虚报注册资本。

2. 虚假出资罪: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在公司成立过程中未真实出资。

3. 抽逃出资罪:公司成立后,股东抽逃自己出资的财产。

一旦触犯这些罪名,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罚金、没收财产甚至有期徒刑。

读者朋友们,如果遇到身边有公司存在出资欺诈行为,你会怎么应对?你有什么好建议可以给那些想成立公司的人吗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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